抛砖引玉,转自网友huujuu5250
这次修改无法用对比法进行修改内容的叙述,这是因为:
1、上一个版本是以防水材料为主线的规范体系,如卷材卷材、涂料屋面等。新规范是以屋面工程构造为主线,从基层到面层按构造分章节,如找平找坡层、防水层、保温层。防水是工程学,以工程构造划分是正确的。
2、将原四个防水等级改为二个等级,去除了三道防水的一级防水,二道防水会渗漏,三道防水一样会渗漏,再多的防水层只是增加了防水层的耐久使用年限。再就是去除了第四个等级,原第四等级为临时设施,这不属于正式建筑工程,规范不再作规定。
3、取消了耐用年限,耐用年限是没有根据的,而且规定了也没有用,比如耐用年限规定25年,如果在25年出现问题该找谁?规定这25年的依据是什么?同时的防水构造在不同的屋面、我国不同温差地区的使用,使用的年限是不一同的。
4、其他还有很多,总之,比老规范更接近工程应用、实事求是、相对更科学。